耶利米书7:31-32
耶和华说:「犹太人行我眼中看為恶的事,將可憎之物设立在称为我名下的殿中,汙穢这殿。 31他们在欣嫩子谷建築陀斐特的丘壇,好在火中焚烧自己的儿女。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32耶和华說:「因此,日子將到,這地方不再称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称為殺戮谷。因為要在陀斐特葬埋屍首,甚至無处可葬。…2016年的欣嫩子谷,亚革大马就是“血地” |
欣嫩谷
(Gehenna;Hinnom,Valley of)
位於耶路撒冷南面及西南面的一個山谷。這個山谷從現今的雅法門附近往南伸展,在城的西南角向東急轉,然後沿着城的南邊延伸,在城東南角附近跟泰路平谷和汲淪溪谷匯合。欣嫩谷又叫“欣嫩子谷”,“谷門”一詞中的“谷”就是指這個山谷。(書 15:8;王下 23:10;尼 3:13)耶利米書 31:40提到的“棄屍倒灰的整片平原”可能也是指欣嫩谷。這個山谷也許是從某個人得名,但這個人是誰,欣嫩這名字是甚麼意思,都不清楚。
欣嫩谷跟泰路平谷和汲淪溪谷匯合前的那一段比較開闊,很可能就是陀斐特的所在地。(王下 23:10)傳統的說法是,在山谷南面靠近東端之處,是亞革大馬的所在地。亞革大馬就是“血地”,是用猶大那三十塊銀子買的陶匠之地。(太 27:3-10;徒 1:18,19)從這裏再往前走,山谷又窄又深,層層峭壁上有很多墓穴。
猶大王亞哈斯背棄正確的崇拜,在欣嫩谷獻煙祭,用火焚燒自己的兒子。(代下 28:1-3)他的孫子瑪拿西王比他還要壞,大大助長歪風邪氣,也“在欣嫩子谷把自己的兒子投進火裏”。(代下 33:1,6,9)後來,瑪拿西的孫子約西亞王廢止了這種可憎的習俗。他毀壞陀斐特,看來是讓那裏布滿骨頭或廢物,使人們不能再在那裏進行崇拜。(王下 23:10)
在猶大王約西亞、約哈斯、約雅敬、約雅斤和西底家在位的日子,耶利米奉命說預言。他指出耶和華必因猶大人所犯的罪而懲罰他們,其中最令人髮指的罪行就是把兒女獻給摩洛Moloch為祭。上帝吩咐耶利米帶民眾和祭司中的幾個長老從耶路撒冷東南角的碎陶門(灰堆門)出去,到欣嫩谷的陀斐特一帶。耶利米在那裏宣告耶和華的話,說:“日子快到了,這地方必不再叫陀斐特,也不再叫欣嫩子谷,而要叫‘殺戮谷’。”然後,他在眾長老眼前打碎一個瓦瓶,並宣告耶和華的判決說:“我要照樣打碎這族人和這座城……。人必在陀斐特埋葬屍首,甚至無處可容。”(耶 19:1,2,6,10,11)換言之,被殺戮的惡人(指被上帝定罪的惡人,不是指獻給摩洛的人祭)是那麼多,有些屍首在山谷裏甚至找不到地方埋葬,結果這山谷受到更徹底的毀壞,甚於約西亞的日子。
耶利米書的這個預言不一定表示在他的日子,人仍然以人為祭獻給摩洛。他的話是要說明,耶和華必因猶大人過去和現在的惡行而處置他們,也必因他們使無辜人流血喪命(特別是在瑪拿西統治期間以人為祭)而懲罰他們。耶利米還向國民宣告,他們必因瑪拿西所做的事而受到處罰。(耶 15:4;另見王下 23:26;耶 32:30-35)耶利米書 19:3的宣告跟列王紀下 21:12的記載類似;然而,在耶利米日子的猶大人仍然崇拜偶像,可見他們怙惡不悛,跟在瑪拿西的日子一樣,半點悔意都沒有。在耶利米書 2:23,耶利米談及猶大人在谷中所犯的拜偶像的罪時,他提到的谷也許就是欣嫩谷。
靠近欣嫩谷那邊的耶路撒冷城門很可能包括:城西北角的角門,西南角的谷門,欣嫩谷跟泰路平谷和汲淪溪谷匯合處附近的碎陶門。(王下 14:13;尼 2:13;12:31;耶 19:2)角門和谷門之間的城牆上沒有城門,因為欣嫩谷的兩邊都非常陡峭,所以在這段城牆上安設城門是不切實際的。烏西雅王曾在角門和谷門建造塔樓,因為這兩道城門是沿欣嫩谷而建的城牆中最易被攻破的地方。(代下 26:9)
尼希米夜間到耶路撒冷南面的欣嫩谷,從谷門往東到灰堆門,沿途視察城牆的情況。他又沿汲淪溪谷而上走了一段路,然後折回谷門進城。(尼 2:13-15)在尼希米的日子,欣嫩谷看來是猶大人(除了住在耶路撒冷的猶大人之外)居住地的北面邊界。(尼 11:25,30)
在《希臘語經卷》 在《希臘語經卷》裏,譯做“欣嫩谷”的希臘語geʹen·na(磯漢拿)出現過12次。雖然許多譯者擅自把這個詞譯做“地獄”,但一些現代譯本卻把希臘語geʹen·na簡單音譯為“磯漢拿”。(太 5:22,Ro,Mo,ED,NW,BC[西班牙語],NC[西班牙語],以及Da 和RS 腳注)
不是象徵永遠受苦 耶穌基督曾將火和欣嫩谷相提並論(太 5:22;18:9;可 9:47,48),門徒雅各也說過類似的話。除了馬太、馬可和路加在福音書中記述耶穌的話時提過“欣嫩谷”之外,雅各是《希臘語經卷》執筆者中惟一用過這個詞的。(雅 3:6)有些評注家企圖把欣嫩谷有火燃燒這個特色,跟約西亞王在位前有人被焚燒當作祭物的習俗扯上關係,並以此作為理據,想證明耶穌用欣嫩谷來象徵永遠受苦。問題是,耶和華上帝說:“這樣的事我從沒吩咐過,心裏連想也沒有想過”(耶 7:31;32:35),上帝對以人為祭這個習俗深惡痛絕。因此,上帝的兒子論述上帝的判決時,根本不可能用這個崇拜偶像的儀式作為象徵。值得注意的是,上帝預告欣嫩谷必成為埋葬屍首的地方,而不是活人受折磨的地方。(耶 7:32,33;19:2,6,7,10,11)一般認為,耶利米書 31:40提到的“棄屍倒灰的整片平原”是指欣嫩谷,而“灰堆門”看來可通往欣嫩谷東端,也就是欣嫩谷跟汲淪溪谷接連之處。(尼 3:13,14)
由此可見,聖經就欣嫩谷所作的論述,跟猶太導師和其他人的看法大致相同,就是認為欣嫩谷是指耶路撒冷城外焚燒廢物的地方。(Ph 把太 5:30中的欣嫩谷譯做“垃圾堆”)猶太評注家基姆希(1160?-1235?)評論詩篇 27:13時,就欣嫩谷提供了以下資料:“這個地方就在耶路撒冷城外,是個叫人噁心的地方,被扔到那裏的都是穢物和屍體,而且長年有火焚燒這些垃圾。正因為這個緣故,欣嫩谷被用來比喻對惡人所作的判決。”
象徵永遠毀滅 毫無疑問,耶穌以欣嫩谷來象徵徹底的毀滅,表示被上帝定罪的惡人一定不會復活。(太 10:28;路 12:4,5)以整體而言,抄經士和法利賽派的人十分邪惡,因此耶穌說他們該被“丟到欣嫩谷去”。(太 23:13-15,33)耶穌的門徒要是不想永遠滅亡,就必須根除任何足以使他們在靈性上絆倒的事物;砍下手腳或挖掉眼睛都是比喻的說法,強調他們必須徹底治死犯罪的肢體。(太 18:9;可 9:43-47;西 3:5;另見太 5:27-30)
另外,耶穌看來借用以賽亞書 66:24的話,說在欣嫩谷裏“蛆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 9:47,48)既然以賽亞書這段經文談的是冒犯上帝的人的“屍體”而不是活人,顯然這裏描繪的景象跟受苦無關,只是用來象徵徹底毀滅而已。正如上述證據顯示,古代的欣嫩谷既然是個焚化垃圾和屍體的地方,用火(加入硫磺也許是要助燃,參看賽 30:33)把廢物燒掉可以說是徹底清除廢物的惟一方法;而且沒被火燒盡的殘渣,也會被滋生的蛆蟲吃掉。因此,耶穌這句話的意思是,上帝對惡人所作的判決會一直發揮威力,直到惡人被徹底毀滅為止。
用做比喻 門徒雅各曾以欣嫩谷為喻,說不受管束的舌頭自成一個不義的世界,如火的話足以玷污全身,害人不淺。不受管束的舌頭充滿致死的毒素,把一個人心中的邪惡暴露無遺,使這個人被上帝定罪,並扔進象徵永遠滅亡的“欣嫩谷”去。(雅 3:6,8;另見太 12:37;詩 5:9;140:3;羅 3:13)
资料来源 :http://wol.jw.org/cmn-Hant/wol/d/r24/lp-ch/12000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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